南京工商變更
工商變更對于企業來說是一個重要的問題,如果處理不好會給企業帶來不可挽回的損失。那么企業在進行南京工商變更時具體程序是怎樣的呢?南京信多財務管理有限公司就給大家介紹一下
南京公司變更是指南京公司設立登記事項中某一項或某幾項的改變。南京公司變更的內容,主要包括公司名稱、住所、法定代表人、注冊資本、公司組織形式、經營范圍、營業期限、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姓名或名稱的變更。那么,對于南京公司變更,股東有權進行表決,具體要求如下:
1、南京公司變更注冊資本,修改章程,合并、分立、解散,或者變更公司形式,不一定要經股東會決議。根據《公司法》第38條11款,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,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,直接做出決定,并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。
2、股東會對南京公司變更注冊資本,修改章程,合并、分立、解散,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等事項做出決議,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。
另外,南京公司變更名稱的,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。公司變更名稱要求公司注冊時間在一年以上。
南京工商變更注冊資本的,應當提交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。
因合并、分立而存續的公司,其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,應當申請變更登記;因合并、分立而解散的公司,應當申請注銷登記;因合并、分立而新設立的公司,應當申請設立登記。公司合并、分立的,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請登記,提交合并協議和合并、分立決議或者決定以及公司在報紙上登載公司合并、分立公告的有關證明和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。
南京公司變更類型的,應當按照擬變更的公司類型的設立條件,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,并提交有關文件。